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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美留學文書要求有差異嗎?
英美作為國內最常申請的留學目的地,近些年來備受關注,但是因為申請基數大,所以往往有些學生會難以抉擇,當然,除了成績這塊的差異之外,很多人比較關注文書部分,那么英美留學文書要求有差異嗎?這里tops留學老師就給您詳細說說吧!被瀏覽13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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歲月靜好
非著名公知江北陸遜(陸伯言)轉世英美留學文書要求存在三大差異,建議在提前熟悉掌握下,再著手準備文書寫作。
差異1:文書數量有差異
英國文書數量要求:UCAS要求提交一篇個人陳述,沒有其他附加文書的要求。
美國文書數量要求:美本的申請文書有很多種,比如CA主文書,加州大學文書,此外,還有每所學校各自的附加文書,我們可能需要準備多篇甚至十幾篇,像通用網申系統要求7個給出的主文書題目里選一個進行寫作并提交,字數限制為650詞。
差異2:文書側重點有差異
英國文書側重點:與專業的相關性,以陳述事實為主,主要闡述申請某院系和專業的動機和自身與之匹配的能力,如為什么想學這個專業、是否有能力學好、參加過的相關活動與實習等等。
美國文書側重點:看重學生個人的個性特質和對整個大學社群所帶來的價值。
差異3:文書寫作風格差異
英國文書寫作風格:在正式英國留學申請文書中,文風嚴謹、站位客觀、情感冷靜、語言書面且正式,傾向事實描述,不喜歡過于浮華的辭藻。
美國文書寫作風格:美國留學申請文書經常是用講故事的方式來展開,為更好吸引讀者,文風更活潑自然,用詞也相對口語化、更豐富,側重個人經歷的敘述,可能會有一些夸張,極具個性化。